《民法典》是一部根据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
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
今天
距《民法典》时代来临只有61天
民法典的出台
将从各个方面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
近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小林律师受邀为长沙银行开福支行
进行了一场《从民法典视角分析保证担保与浮动抵押权》的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刘主任从关于保证担保的12个新变化、
浮动抵押权、租赁权对抵押权的影响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剖析解读。
民法典的实施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针对银行业的特点,
刘主任首先从保证担保的12个新变化分析了这些变化对银行信贷业务产生的影响。
保证担保的12个新变化
变化1: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情形作出约定。
变化2:关于保证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变化3: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变化4: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变化5: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变化。
变化6: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6个月。
变化7:最高额保证参照适用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变化8: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才对保证人有效,认可禁止债权转让条款的效力。
变化9:债权人可以就债务转移后保证责任承担另行作出约定,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变化10: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权利消灭之日起算。
变化11:保证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取消保证人之间相互追偿。
变化12:调整了不得为保证人的情形。
浮动抵押权及租赁权对抵押权的影响
刘主任先以实操案例为例,
引发大家对浮动抵押权的思考与分析,
接着分析了浮动抵押权的利与弊,
再对浮动抵押财产的固化、
优先受偿权顺序及租赁权对抵押权的影响等重要问题进行了
层层剖析,法理明确、思路清晰、
将晦涩难懂的法律问题放到实务操作中解答,更易理解和学习。
讲座结束后,刘主任与现场人员就民法典颁布后对金融行业会产生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对于现场提出的问题刘主任也一一进行了解答。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
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
还有许多内容需要我们去研读、学习
淡远也会继续提供更有趣、更丰富的
民法典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