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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风光主任受邀开展《银行从业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金融领域刑事知识分享》讲座

发布时间:2023-08-23 11:10:12  浏览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明确把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作为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我所刘风光主任受邀开展《银行从业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金融领域刑事知识分享》讲座(图1)

       2023年8月17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怀化市分行邀请,我所刘风光主任为该行员工上了一堂题为《银行从业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金融领域刑事知识分享》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同时,此次讲座在线上进行同步直播,十二个县支行线上听课。

       刘风光主任就中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问题进行了分析,此前银行内部培训中,多以民商事法律以及行业规定为主,在刑事法律方面的培训相对较少。因此,针对银行从业人员对于“违规”与涉嫌刑事“犯罪”的界限认识不清,导致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问题,刘风光主任进行了专业性知识的授课。 

       会上,刘风光主任就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个刑法领域常见罪名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对民法典涉及担保规定的变更进行了补充讲解。

       刘风光主任首先解读了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法规定及立案追诉标准,用法院案例进行解读分析,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必须违反国家规定,并对司法实践中违法发放贷款罪中表现的行为方式做了一一讲解。

       随后,刘风光主任用江苏省苏州市中院的一份判决、客户经理私售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个案例对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法规定及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解读分析。

       最后,关于民法典涉及担保规定的变更方面内容,刘风光主任从三个方面做了详细的阐释。

       通过本次讲座,有助于提升银行从业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加深对金融领域刑事知识的理解,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对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来,我所律师也将继续协同各金融机构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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